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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7:06:24

中央动态

《工作方案》对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求实现盘点筛选全覆盖、入库评价全覆盖、推广对接全覆盖,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对于聚焦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快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移转化。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规模大,转化潜力大。加快梳理盘点,尽快摸清家底,挖掘筛选出一批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存量专利,是盘活资源、促进转化的有效途径。二是有利于引导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创造质量。由企业对存量专利的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估,并反馈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将帮助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加关注从现实需求中凝练科研问题,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三是有利于赋能企业创新发展。针对高价值专利,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将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实现专利产业化,培育有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发展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要网点,按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确定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为第二期第一批tisc筹建机构(名单见附件1),并启动为期一年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后,我局将对筹建情况进行评估,并确认符合条件的机构正式运行。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tisc筹建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在华建立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指导书》(附件2),认真做好筹建工作,并组织各筹建机构填写《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附件3),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注明“xx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


为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开展专利产业化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现面向各地方开展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在持续推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在2023年以来取得标志性成果或重大突破进展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内容

应围绕专利产业化过程,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内容进行重点描述,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聚焦专利技术产业化产生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发挥指导借鉴作用。撰写案例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内容适宜公开。

三、遴选过程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统筹组织本地区优秀案例,每省份报送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案例开展评审,遴选出优秀案例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进行公开发布和推广。优秀案例成果将作为地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评价、监测、分析的重要依据,为指导推动全国专利产业化工作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反复提及的‘高质量发展’,是2024年经济工作的关键词和中心词,是不折不扣的‘国之大者’。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也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戴诗友说,税务部门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攻坚克难,狠抓各项税制改革举措落地,更好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2024年,税务部门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税务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畅通办理环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践行“四下基层”,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回应好纳税人缴费人具体问题和“关键小事”;加力提效“政策找人”精准推送,丰富推送内容、拓展推送渠道、做好兜底服务;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探索推进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全国工商联继续深化“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优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为重点,推出系列服务措施。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向好:国民经济持续回升——迎接全国两会特稿》

2023年,中国制造亮点纷呈。新能源车、光伏和锂电池等“新三样”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造船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汽车产销量首次突破3000万辆……


不松劲、不动摇,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走得更加坚定有力——

重大科技创新捷报频传。2023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出新步伐,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2.64%,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升至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c919大型客机投入商业运营,国产核磁共振仪器实现量产,全球首台16兆瓦超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大国重器更显大国底气。

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有序布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8%,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服务机器人、3d打印设备等高技术产品产量快速增长。数实融合全面深化,5g应用已融入71个国民经济大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安全治理等全面发展,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到2027年,未来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


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是前沿技术创新突破。《意见》按照“技术创新—前瞻识别—成果转化”的思路,提出面向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六大重点方向,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发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创新联合体,体系化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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